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欢迎您!

厘清“双减”政策下校外培训消费五大问题

作者:eqt    来源:bdi    发布时间:2025-12-28 12:32:21    浏览量:28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铭)近年来,双减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 ,厘清涉及教育培训的政策消费纠纷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痛点。数据显示,下校训消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 ,外培问题四川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双减投诉839件,其中价格纠纷214件、厘清合同纠纷209件、政策售后服务纠纷168件 、下校训消虚假宣传纠纷68件。外培问题随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的出台以及落地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序幕拉开 ,厘清已经报名 、政策签订的下校训消培训合同是否能履行?培训机构不退费又该如何维权 ?8月11日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外培问题退费、培训机构选择等问题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从法律角度进行了答疑解惑,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疑问1

合同能否变更、解除

“双减”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双减”意见还要求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这意味着原合同约定的上课时间 、上课老师将产生变动;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培训无法再进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 :“合同成立后 ,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

四川省消委会认为,本次“双减”政策的调整实则发生了情势变更的情形,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如再继续履行合同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效果。因政策调整 ,有的培训线下变线上,学科内容进行调整,培训地点发生变化 ,有的直接暂停培训等,这些问题都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 ,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 ,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疑问2

如何选择培训机构

“双减”意见出台后,教育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划分为学科类(道德与法治 、语文 、历史 、地理  、数学  、外语 、物理、化学 、生物)和非学科类(体育 、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教育培训。“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家长 ,首先要明确需要教育培训的类别 ,再针对性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机构,仔细核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与范围 ,选择学科培训机构要注意其审批成立的时间,谨防“李鬼”。家长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平台”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其次要事先将学生的在校教学计划与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进行比对 ,辨别是否与在校学习任务相匹配 ,是否超纲超前,是否加大难度。最后要对师资情况进行了解,特别是外语学科要确定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有相应的资质。

疑问3

交费应注意什么

根据“双减”意见的精神,今后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员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学科类培训费。如有此类情况 ,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全额退还学生家长上述费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相关精神,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消费者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前 ,应事先明确了解培训机构费用的收取方式以及使用期限是否与政策性文件规定相一致 。

“双减”意见指出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 ,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选择培训机构时,要针对自身需求理性选择,提高风险意识 。充分调查了解培训机构的资信情况、商业信誉等 ,避免陷入“套路贷”、预付金被卷款跑路。

疑问4

合同要点有哪些

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比如培训的课程 、提供培训的老师、培训费用、培训时间安排、解除合同的条件 、违约责任等要进行认真阅读  。同时,作为培训机构也应当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履行公平设定权利义务、显著提示告知等义务 。如果培训机构未对重要事项进行说明,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 ,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 ,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这意味着培训合同中出现的“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 ,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会依法被排除在合同范围之外 ,对消费者并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疑问5

消费者如何维权

如果商家有不退费、承诺不兑现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消费者要及时按照“双减”政策查看已报培训是否符合最新政策要求  ,及时联系培训机构 ,确定是否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或退费。同时要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及时留存证据,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是直接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发生消费争议的 ,还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组织进行调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四川省消委会呼吁,培训机构在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时 ,要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及时向消费者反馈信息 ,发布处理方案 ,回应消费者关切。

责任编辑 :24
 

相关新闻推荐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在线客服 :

服务热线:020-123456789

电子邮箱: admin@aa.com

公司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在系统化的工作流程基础上,提供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品牌价值链整合服务,一站式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设计研究、产品差异化定...

友情链接:茶商虚构茶叶原价 消费者获赔500元2020年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办新春走基层|成子村种出“好光景”防控勿放松 餐饮勿浪费 多地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提示2020中国品牌年会在京召开蜜柚变身“脱贫果”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帮扶漳北村发展蜜柚产业成效显著19.9元拍写真付了2万多 法院判决退回部分款项深圳市消委会曝光18家不良商家 涉及教育培训、 健身等行业63户业主领新房发现矮了一大截,开发商“偷层高”案判了:全赔!2020年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办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劳动创造幸福投诉占比超四成!北京市消协约谈一季度投诉量排名前十企业网购的“惠普好太太”燃气灶是假货 福州市消委会劝谕淘宝下架问题产品杜绝欺客宰客!广西北海市场监管局约谈海鲜餐饮经营户警惕加油卡在线充值平台收钱后玩“失联”茶商虚构茶叶原价 消费者获赔500元试听满意不退学费 重庆市场监管局点评培训服务“霸王条款”天津市消协发布公开信 呼吁“冲锋衣”生产销售企业规范宣传深圳开出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新春走基层|成子村种出“好光景”“美丽讲座”暗藏钓鱼陷阱 河南省多部门联动斩断整形美容机构黑手重庆公布打传规直七大典型案例专家解读:8月份CPI环比与同比涨幅均有回落 部分商品服务价格上涨较多知名豪车经销商被曝提车难 福州市消委会紧急警示提醒消费者勿购车辉煌“十三五”|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建成科技创新平台25个国家药监局:加强对不合格化妆品追踪溯源,加大处罚力度53岁也能增高?增高贴请先增诚信!两会观察|加强直播监管 推动诚信建设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3•15在行动 | 直播平台买到贴牌装载机  两个月“折臂”3次难退货京津消协再发新购汽车征集令 免费检测车内空气质量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启动市场销售明显改善 前三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尤妮家洗衣网店老板跑路 近千名消费者损失18万元计量监管在身边|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会声音|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规范市场拉动消费聚焦整治过度包装与天价月饼京津消协再发新购汽车征集令 免费检测车内空气质量2.5万元买翡翠打水漂?消费者投诉“天天鉴宝”不发货不退款上海线下抽检5批次商品过度包装 涉及冰糖燕窝、西洋参片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智慧眼”让食品监管“耳聪目明”“种草”须谨慎 江苏出台指南规范明星、网红商业广告代言63户业主领新房发现矮了一大截,开发商“偷层高”案判了:全赔!我为群众办实事|湖南永州市场监管局办好“网”事解民忧网购的“惠普好太太”燃气灶是假货 福州市消委会劝谕淘宝下架问题产品武汉启动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天津消协:订餐服务勿选环城利海公司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车辆刚保养完就熄火拉缸 到底谁之过
Copyright ©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